乌海市广大消费者及相关政策参与主体: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调整时间与范围(一)自2025年8月12日0时起,全市范围内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发放的家电、3C数码、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券暂缓领取与使用,在此之前领取使用补贴券的相关审核与兑付工作将继续按原流程推进,参与主体相关资金申请资料须在9月12日24时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二)自2025年8月12日0时起,在8月12日0时前取得新车购置发票的,继续按原流程申领补贴,相关申请资料须在9月12日24时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补贴资格,感谢广大市民、企业长期以来对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乌海市商务局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