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和《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兰县劳务协作服务工作站建设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我县已建成东兰-海安劳务协作服务工作站并投入运营,经考核验收,东兰-海安劳务协作服务工作站运营服务考核合格,根据合同约定,现拟向广西德晟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该工作站运营资金20%尾款共计35982元,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8月4日至8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东兰县就业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78-6322740,东兰县就业中心2025年8月4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