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5号)文件规定,拟发放2025年第二季度兴宁区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总金额1.3万元,现将拟发放补贴的单位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直接送到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1011办公室(以送达日期为准),邮政编码:530023,联系电话:0771-3290705,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特此公示,附件:2025年第二季度兴宁区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公示明细表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