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5〕76号)的要求,为做好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支持企业投保短期进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购买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的资信服务、支持企业投保境外投资保险,支持企业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支持企业提升设计创新能力,本次申报项目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发生的项目,二、申报程序和材料(一)请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意申报的企业请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申报指引》(附件1)准备申报资料,并将所有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到江海区经济促进局商贸发展股,(三)申报企业需提供2024年作为境内发货人申报出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一票(复印件),需提供2024年作为生产销售单位申报出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一票(复印件)、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三、申报材料有关要求:申报材料需按申报指引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同时请提交与最终版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电子版请以“企业简称+江门市资金申报材料”命名发送到江海区经济促进局商贸发展股邮箱:wzwm3861730@163.com,附件:1.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申报指引.zip2.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企业操作手册.pdf3.江门市2024年重点展览计划.xls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2025年8月7日(联系人:文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