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屏山县2020年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屏农函〔2020〕52号)文件要求,屏山县农业农村局拟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养殖户进行省、市级补助资金兑现,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公示期从2022年1月18日至1月21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一)地点: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503室)(二)邮编:645350(三)电话:0831-5721797三、公示要求(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二)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屏山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18日附件:屏山县2021年一季度能繁母猪省、市级补助资金预兑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