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7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1号)精神,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通用数据中心和数据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且数据成果存储和应用在宜昌、年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且年租赁服务费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对单个数据中心所有承租企业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万、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照不低于20亿元的标准扩大数字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