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冀财农〔2024〕41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中央第二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4〕6号)及《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3·7”水灾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请示》(霸农农〔2025〕130号),我局于2025年7月15日就拟拨付霸州市2024年中央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经研究,现决定拨付相关补助资金,具体信息如下: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