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申请2023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的通知各有关企业:根据《澄迈县科技赋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澄府办规〔2025〕2号)、《澄迈县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实施方案》(澄科工信规〔202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申请2023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23年度研发经费高于2022年度研发经费的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研发增量奖补最高奖励5万元,(按研发增量的30%给予奖补)三、申请材料(一)申请书,(三)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需加盖税务部门公章),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奖励企业名单在澄迈县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收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重新调查核实,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六、其他要求(一)研发经费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可加计扣除研发费”为准,2023年度研发经费应高于2022年度研发经费,前两个年度研发经费增量计算时,每年度只计算企业自有研发经费部分(即研发经费总额扣除当年财政对该企业研发奖励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