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上年度自行申报并允许在税务部门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70万元以上的,对上年度申报全社会研发费用在200万元以上的特级、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决定开展2023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补助的申报工作,且上年度自行申报并允许在税务部门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7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3年度申报研发费用在200万元以上的特级、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企业,二、时间安排及开展形式2023年度泰顺县企业研发费用补助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9月30日,由泰顺县科学技术局委托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温州分所进行2023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工作,三、申报流程请各申报企业于8月29日前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研发费用相关资料,在奖补公示截止前将企业注册地搬离、未在要求时间内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填报相关数据不予奖补,2.企业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申报奖补时,3.工业企业需结合2022年度研发费用数据作为本次奖补金额的测算依据,理应结合上年度的奖补情况对本次奖补金额进行调整,联系电话:0577-67589328,联系电话:0577-88872367,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pdf泰顺县科学技术局2025年8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