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主管部门补贴项目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发放方式发放时间咨询方式备注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市级标准县区标准1潘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资金)《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各区乡村公益性岗位450元/月,由乡镇(街道)社保所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向区财政局打报告要求开放惠民惠农系统,乡镇(街道)系统造册,并转账到区财政指定账户,由区财政局打卡发放到申请个人预留的惠民系统账号,打卡次月发放49890162潘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脱贫劳动者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皖人社发〔2021〕10号)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含3个月)以上、有劳动能力、有务工收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不含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的一般农户),区财政局打卡发放到申报个人预留的惠民补贴“一卡通”账号23808773潘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潘人社〔2024〕34号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凡符合条件且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的脱贫劳动者,原则上每月450元岗位补贴补贴花名册每月村(社区)签字盖章后,由乡镇(街道)社保所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向区财政局打报告要求开放惠民惠农系统,乡镇(街道)系统造册,并转账到区财政指定账户,由区财政局打卡发放到申请个人预留的惠民系统账号,打卡每月2114215备注:1、请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2024年度《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进行新增、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