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本企业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区参保的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上(在本企业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在职职工);(二)具备与评价职业(工种)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二)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关联关系的我区其他企业参保在职职工,(三)在我区劳务派遣单位参保,隶属关系或关联关系的我区其他企业是指:设立本企业的母公司,除本企业外母公司设立的其他关联企业,本企业设立的子公司等关联企业,上述三类企业均要求注册地在我区且具有控股关系,制定工作细则,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考务管理,建立过程回溯和责任追究机制,作出处理,联系电话:0754-23336106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