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吉林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8月5日-8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属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邮编:130041)联系单位:吉林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联系电话:0431-889755160431-88972689附件:1.拟认定吉林省第二批雏鹰企业名单2.拟认定吉林省第二批瞪羚企业名单吉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8月4日初审:杨松川复审:高俊兴终审:鲍成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