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农发〔2023〕42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经企业主体申报、县级初审核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验收,制定本资金分配方案,现面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30日-8月7日意见反馈邮箱:dlnwcyc@163.com附件:2024年度农产品(不含水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大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30日附件2024年度农产品(不含水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序号区市县企业名称拟贴息金额(元)1甘井子区大连薪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37,0002普兰店区大连龙港食品有限公司118,6003普兰店区辽宁薪丰花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89,9004普兰店区大连大万食品有限公司96,7005瓦房店市大连盛鸿种苗有限公司68,8006瓦房店市大连铭川食品有限公司800,3007瓦房店市大连顺祥牧业有限公司97,6008瓦房店市大连新宇畜牧业有限公司107,5009瓦房店市瓦房店同飞牧业有限公司367,00010瓦房店市大连德鸿食品有限公司185,90011瓦房店市瓦房店中达食品有限公司164,80012瓦房店市大连中源牧业有限公司262,70013瓦房店市瓦房店龙城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190,00014金普新区大连心乐乳业有限公司282,20015金普新区大连香江食品有限公司4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