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发展的实施细则》,一、支持对象本实施细则所支持的对象为消费产业功能和效益发生在浦东新区的企业,二、支持方向(一)培育消费龙头企业支持消费、餐饮企业做大业务规模,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浦东开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品首发、首秀、首展等活动,(三)发展消费新业态鼓励商业主体联动文体旅展活动发展票根经济,形成示范效应的商业主体给予一定奖励,支持参与浦东新区主题消费活动,给予商业运营方一定奖励,对取得较好成效的示范项目给予一定奖励,镇域范围内项目鼓励镇级资金配套支持,(五)经市、区政府同意的其他消费中心建设事项三、申报程序(一)区商务委在政策有效期内每年定期发布资金申报指南,由区商务委、各管理局(管委会)、镇等单位按照支持项目分类受理并进行审核,评审类支持项目,2025年1月1日至发布之日期间的专项资金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