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1〕1182号相关省直部门(单位)、市(县)财政局:为提高编制预算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234号),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3652万元,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省广电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0899其他广播电视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费分类列支科目见附件,收入科目列“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文化体育与传媒”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三、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程序将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全省区域绩效目标报中央主管部门,做好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工作,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分配情况表(总表不下发)2.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省委宣传部、广电局、文旅厅、体育局)吉林省财政厅2021年12月21日附件:附件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