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5〕152号)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文件要求,计划遴选承担永济市2025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培育计划1、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50人),二、培训机构资格要求1、培训机构成立3年以上,3、能提供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等,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培育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培训机构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的部分环节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的,6、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8、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本次遴选采取培育机构自愿申报,报名地址:永济市农业农村局农村股(3楼305室)联系电话:0359-8022217附件:永济市2025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docx永济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