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联合工信、住建、统计等部门草拟了《佛冈县引导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若干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附件:佛冈县引导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若干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8月1日佛冈县引导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若干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第二年仍在统计“四上”企业库的再发放奖补资金总额的50%,1.各镇人民政府组织本地区企业进行申报并确定奖补名单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各镇人民政府是推动本地区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的主体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各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奖补名单,在2025、2026、2027年企业上限纳统后次年发放奖补资金5万元,(二)工作要求1.各镇人民政府组织本地区企业进行申报并确定奖补名单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各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奖补名单,第二年仍在统计“四上”企业库的再发放奖补资金总额的50%,(二)工作要求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本地区资质建筑业企业进行申报并确定奖补名单,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推动本地区建筑业企业达到资质纳统发展奖补资金的主体责任单位,在2025、2026、2027年企业入库纳统后次年发放奖补资金5万元,(二)工作要求1.依职能管理服务业企业的相关部门(以下简称相关部门)组织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服务业企业进行申报并确定奖补名单报县发展改革局汇总,2.相关部门是推动本地区服务业企业入库纳统发展奖补资金的主体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