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集时间段:1.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合同已履约完毕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2.2025年度上半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借款合同已履约完毕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三、补助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1)补助标准对专利质押贷款的企业,按以专利质押获得的实际贷款额给予不超过贷款发放时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所质押专利的授权地址须在上城区辖区内),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额:专利质押合同中含发明专利的最高补助30万元,专利质押合同中不含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的最高补助10万元,专利质押合同中仅含外观专利的最高补助5万元,对当年有新申请专利质押贷款的另又新申请商标质押贷款的企业,对商标质押贷款部分按以商标质押获得的实际贷款额给予不超过贷款发放时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且与专利质押贷款补助累计年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2)申报条件企业在上城区依法登记注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起始日不晚于借款合同起始日,③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完毕,2.2024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逾期不提交的,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31日附件:上城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请表20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