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储备粮集团:为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现将《四川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7月11日四川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以下简称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第二章支持范围与标准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范围包括:(一)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四)需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配套的省级以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三州”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国家资金补助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第四条本办法规定的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标准如下:(一)省级粮食储备企业直属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核第五条申请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项目,第六条市(州)发展改革部门、省级粮食储备企业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需要申报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项目单位提出资金申请报告,省级粮食储备企业直属粮食仓储设施项目报省发展改革委,市(州)发展改革部门、省级粮食储备企业对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第八条市(州)发展改革部门、省级粮食储备企业对资金申请报告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核,省发展改革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安排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四川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管理办法》(川发改经贸规〔2022〕55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