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建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734号)文件要求,同意上报广东创优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认定阳江市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一、基地基本情况该基地由广东创优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拥有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1110平方米,为返乡电子商务创业实体提供经营场地和办公条件,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及相关政策咨询等服务,其中返乡创业人员团队5个,符合申请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二、公示期限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8月6日(5个工作日),三、异议反馈公示期内,如对上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联系电话:0662-6619639地址:阳江市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②号楼3楼就业促进股(阳东区湖滨西路21号),特此公示,阳江市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