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努力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现就申报2025年度云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留创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申报人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学习1年以上,已获得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其他国家级、省级创业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不纳入本计划支持范围,县(市、区)、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互联网访问https://hrss.yn.gov.cn/zjgl/,逐级对申报人及其创业项目和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征求环保、发展改革、市场监督、公安、税务、统战等相关部门意见,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截止时间为8月25日,由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盖公章报送,(二)申报汇总表由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云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一并报送,按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二)对隐瞒事实、虚构或伪造相关材料的申报人,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资助的申报人,五、联系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翟明俊0871-63639843网络申报技术支持0871-658368360871-653538240871-65862043附件:1.云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表2.云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7月29日附件1:云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表.pdf附件2:云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