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宝龙旭辉城项目未及时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造成不良影响,决定对建设单位厦门展皓地产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并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P类,对建设单位厦门展皓地产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社会责任)P6档一次,被通报单位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严格对照工程质量保修相关规范及合同约定,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其他项目参建单位也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施工合同履约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保修等各项责任义务,持续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共同维护我区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