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经营服务单位:现按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港函〔2025〕28号)要求,开展2026年项目入库申报工作,1.对纳入国家和省口岸发展建设规划项目、口岸开放重点项目查验配套设施建设,3.对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口岸资源整合、广东“单一窗口”升级扩容、智慧口岸建设、口岸综合管理、应急指挥能力提升等工作予以重点支持,单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所需资金的70%,对口岸经营服务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的项目,对省口岸办、省口岸应急指挥中心落实国家和省重点工作部署安排的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全额支持,申请口岸建设事项资金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口岸建设事项资金的支持方向要求,二、申报材料申报口岸建设事项资金,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文件(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实施方案、预期效益、绩效目标、资金来源方案、申请口岸建设事项资金数额、使用范围和完成时限等),(四)《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入库项目申报表》,(五)所申请口岸建设事项资金的使用方案和监督管理办法,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8月6日前报送市商务局,附件:1.入库项目申报表2.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珠海市商务局2025年7月30日(信息化项目联系人:张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