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纳雍县宏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委托,2024年9月30日纳雍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评审了《纳雍县宏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纳雍县锅圈岩乡文化村砂石厂(变更)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会后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方案经专家复核通过,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12日,如对评审程序和评审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反映,联系电话:0857-3535237地址:纳雍县居仁街道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办公区4楼(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股)附件:评审意见书《纳雍县宏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纳雍县锅圈岩乡文化村砂石厂(变更)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docx锅圈岩文化村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信息表.doc纳雍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