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泰县财政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5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创建单位自主申报和乡镇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级行业专家审核意见,报省农业农村厅审阅通过,县农业农村局拟定《2025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补助方案》,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2025年7月29日-8月5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591-24832127(县农业农村局电话)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