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专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省知识产权专员由企业和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具体的申报对象是企业(在厦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注:企业拟申报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必须先配备知识产权专员)二、申报条件企业或单位申报省知识产权专员的人员,应当熟悉本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产品、技术创新和科研工作等知识产权相关情况,并能够主动与市局保持必要的工作联系,三、申报程序知识产权专员由企业和有关单位通过"知创中国"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公共平台进行申报,经市局复核后报省知识产权局审核入库,请有意申报省知识产权专员的企业和有关单位,务必于6月10日前登录"知创中国"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公共平台(网址:https:/www.zczgip.com/)进行申报,(法人账户注册后,由首页“政策对接”>“办事服务”>“知识产权专员申报”进入),已有闽政通法人账户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企业需先通过“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请选择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注册页面(法人用户注册)选项,四、联系方式(一)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王贻林、吴鲤源,电话:0592-2699069(二)业务咨询:全丹珂,电话:0591-87816057,檀元剑,电话:15960199107(三)技术咨询:裘丽蓉,电话:0591-8629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