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湖南省集成电路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7月15日湖南省集成电路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第三条本办法中“首轮流片”指首次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签订流片合同并完成流片,第四条湖南省集成电路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每年认定一次,第二章认定范围和申报条件第五条湖南省集成电路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认定范围包括:(一)数字集成电路:微处理器、存储器、网络通信器件、可编程逻辑器件、其他数字集成电路,第六条申报集成电路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认定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注册,第七条申报的集成电路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要求,第三章申报和认定程序第八条申报集成电路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按要求提交湖南省集成电路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申报材料,第十一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市州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湖南省集成电路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拟认定名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文公布湖南省集成电路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名单,第十四条经认定的集成电路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企业三年内不得再申报集成电路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相关链接:《湖南省集成电路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