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89号令)及《关于对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进行登记的通知》(皋建发〔2018〕126号)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南通擎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干混普通砌筑砂浆(M5-M15),干混普通抹灰砂浆(M5-M20),干混地面砂浆(M15-M20),干混普通防水砂浆(M15-M20),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Mb5-Mb10),蒸压加气混凝土墙体专用抹灰砂浆(M5-M7.5)、蒸压加气混凝土墙体专用薄层砌筑砂浆(M5-M10),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I型,经审查予以登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4日结束,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中心(如皋市政务中心礼堂B0405),联系电话:0513-87516423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