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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肇庆市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 2025-07-28
各县(市、区)科技局,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二、登记成果分类科技成果一般分为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其中:基础理论成果是指发现并阐明自然现象、特征、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研究的科技成果,应用技术成果是指可用于生产或指导生产的科技成果,包括可以独立应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主要表现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新设计、新方法、新装置、新装备、新资源及其他应用技术,市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材料,由市科技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进行批复,六、登记资料项目负责人需根据科技成果登记类型在线提交以下材料:(一)技术研究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2.应用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评价证明,对于应用技术成果,所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应符合技术档案管理和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以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遇有问题请直接联系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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