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牵头单位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联合攻关,并积极吸纳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项目牵头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预算编制要求真实、全面和客观,2.组织推荐,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1)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科技厅(委、局);(3)港澳科研单位牵头申报重点专项项目,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于2025年9月5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专业机构将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要点详见附件,二、申报资格要求1.申报本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三、咨询方式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2.业务咨询电话:010-88225063,010-88225195附件: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5年度公开竞争及定向择优项目申报指南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5年度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指南3.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5年度公开竞争、定向择优及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5.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5年7月15日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