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7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老旧终端设备更新换代,助力文旅高质量发展,我局对2025年7月20日前受理的广播电视领域终端设备以旧换新补贴材料开展了合规性、真实性审核,已确定第一批审核通过明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公示期五天,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视听传媒科联系电话:2920898,附件:第一批公示内容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7月2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