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度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的机构应是福建省内注册,(二)申报的机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工作,为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提供服务,(三)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分为交易类和平台类,平台类以提供技术转移公共服务为主要任务,申报的机构应从事技术转移业务不少于两年且已有一定服务业绩,(四)以高校、科研院所等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机构的,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申报受理-选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指南-添加-申报项目-填写《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申报书》,(三)申报、推荐时间与申报代码名称申报代码申报截止时间推荐截止时间受理处室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2025JSZY02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5日省科技厅科技服务处三、申报材料请按以下事项及申报系统页面栏目相关要求填写或上传,(一)申报机构2023-2024年在闽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工作情况,申报机构为高校、科研院所等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的,请上传提供所在单位设立本机构相关文件证明扫描件,(三)申报机构章程、制度、技术转移及服务业务有关管理文件等,(三)联系方式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成果评价部0591-83782579省科技厅科技服务处0591-87882425附件: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申报汇总推荐表(格式)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