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我市于2024年3月19日出台了《清远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清府办〔2024〕9号,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评估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精神,制定了《清远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评估工作方案》,总结形成了《<清远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报告》,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工作分别提出国家15项、省20项重点工程,着力推动实施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最严格保护、高水平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人才培养等任务,(五)可操作性方面《办法》的实施有效促进了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2024年全市新增发明专利授权844件,2024年申请专利32件,有效提升了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工作效能,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