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湖高新区(黎里镇)、七都镇、桃源镇:根据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41号),现将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剩余补助资金、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资金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前期已拨付120万元,本次下达剩余部分,每村16万元,共计32万元(详见附件1),2.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按照80万元/村标准进行支持,前期已拨付150万元,本次下达150万元,每村30万元(详见附件2),明年省级将视绩效评价情况下达剩余补助资金,请各地按照《关于做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苏农帮促〔2024〕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组织实施,根据时序进度要求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附件:1.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剩余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分配表3.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