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绿色建筑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闽建科〔2025〕6号),省住建厅拟组织编制2025年度福建省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简称新技术)推广目录,二、申报条件所申报的绿色建筑新技术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行业发展方向,适用于福建省绿色建筑工程并经过鉴定、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尚无相关标准规范的新技术成果,三、征集对象与推荐方式(一)组织申报,绿色建筑新技术应由主要完成单位提出申报,下同)负责审查本地区绿色建筑新技术,申报单位应在征集期间向所在设区市住建局递交书面及电子申报材料(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提供完整的福建省绿色建筑新技术申报表(见附件1),设区市住建局应对所申报新技术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报单位和所申报新技术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设区市住建局对通过初审的新技术进行汇总,将申报材料、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于9月30日前提交至省住建厅,附件:1.福建省绿色建筑新技术申报表2.福建省绿色建筑新技术推荐汇总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