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司法局关于购买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辅助性法律服务的公告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满足富民县产业园区企业、职工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根据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要求,我局拟采取比选方式购买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辅助性法律服务,购买服务计划如下:一、项目名称富民县司法局购买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辅助性法律服务(B0102)二、购买主体富民县司法局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行政机关四、主要内容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为富民县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辅助性法律服务,协助指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五、项目资金(一)项目资金:包干价款不超过7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5.工作团队必须由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且担任过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执业人员作为负责人,现场提供辅助服务人员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无犯罪记录,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8月1日,承接辅助性法律服务工作、公益服务、法律援助等材料,响应文件材料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内密封提交至富民县司法局(邮寄地址:富民县大营街道旧县路富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虞老师0871-68810148富民县司法局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