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现根据《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51号)、《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十条意见》(湘扶办联〔2021〕2号)文件要求公示如下,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公示期限为10日,即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3日,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该公示自行转入长期公告,监督电话:0745-4266547附件:2024年沅陵县公益性、经营性、到户类项目资产明细表沅陵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