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突破核心技术资助项目等12个项目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项目(一)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突破核心技术资助项目(二)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科技成果转化资助项目(三)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重大项目建设资助项目(四)光明区新型储能产业专业园区、楼宇及氢能产业园区认定项目(五)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大科学装置集聚区建设储能示范资助项目(六)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打造储能标杆项目资助项目(七)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应用资助项目(八)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接入虚拟电厂资助项目(九)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氢能示范应用资助项目(十)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企业拓宽海外市场资助项目(十一)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标准制定资助项目(十二)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科技贷款、科技保险资助项目二、受理时间及地点(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3日18:00,可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按时向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三、受理机关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四、申报流程申报单位线上网络填报—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向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申请纸质版材料—项目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编制拟资助计划并根据资助金额提请分级审定—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拨款资金,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实后将按照区政府专项资金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三)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报区经济发展资金项目,(四)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将视申报情况对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