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3〕49号)文件,为加快项目建设,经研究,拟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补助资金90万元(详见附表),现给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23883411附表:1.拟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一览表2.拟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表永春县林业局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