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4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工作,形成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推荐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书面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7月23日(联系人:刘柏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