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标志设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标志改造设计管理技术服务-监理服务项目二、委托单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四、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内容包括在长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标立、界牌柱志新设,保护标志埋设工程监理,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五、申报条件1、申请单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组织评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基本条件、综合实力、服务方案、经费预算等评审标准(见附件2)择优确定服务机构,4、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服务委托合同书并按合同条款付款,七、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处(邮编:410004)电子邮箱:fgwqyc@hunan.gov.cn联系方式:陈女士0731-89991513附件:1.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标志改造设计管理技术服务-监理服务项目申请书2.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标志改造设计管理技术服务-监理服务项目评审标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7月17日附件1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标志改造设计管理技术服务-监理服务项目申请书.wps附件2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标志改造设计管理技术服务-监理服务项目评审标准.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