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16家企业申请的25项公路工程施工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厅举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电话:024-23878036,附件:1.2025年第4批公路工程施工资质审查情况汇总表2.2025年第4批企业资质申请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