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发〔2022〕2号),(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财信融资担保公司)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财信融资担保公司)三、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财信融资担保公司)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建立动态资本金补充机制,区财政局要建立与支小支农业务拓展、担保代偿和绩效考核情况挂钩的资本金动态补充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三)建立担保费补贴机制,区财政局对区级担保公司开展符合条件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0.5%的融资担保业务,辖区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新增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免收担保费,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六、实行专业化运营在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准公共服务机构定位基础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七、规范健康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规范运作,(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财信融资担保公司)八、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镇街镇长(主任)、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财信融资担保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德城区政府性融资担保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