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发布日期:2025-07-22浏览次数:4区人社局: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社〔2025〕21号,现将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334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的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预算指标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三、请你单位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pdf2.绩效目标表.xls3.预算变动通知书.xls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