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各有关企业:根据潮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应对关税专项的通知》(潮商务函〔2025〕29号)文件精神,请积极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请申报企业于2025年10月2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区工科局贸易管理促进股,地址:潮安区人民政府综合楼4楼区工科局426办公室,联系方式:0768-5815292,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应对关税专项的通知(潮商务函〔2025〕29号)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5年7月21日附件: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应对关税专项的通知(潮商务函〔2025〕29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