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邢人社发[2019]29号)规定,2025年7月份,经个人申请、居委会或社区初审、街道办事处或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复审上报,我局对上报资料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赵云彤等5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内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公示时间:2025年7月22日一2025年7月24日联系电话:0319-5058989(传真)序号姓名性别就业创业证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型1赵云彤女1305810021000539大龄失业人员2赵保安男1305810019001737大龄失业人员3张卫女1305810024000484大龄失业人员4刘树海男1305810019001427大龄失业人员5赵志国男1305810019000072大龄失业人员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