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德宏州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二、重点工作(一)完善托育服务设施1.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具有一定规模托位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的专业指导机构和实训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综合托育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引入备案的托育机构或幼儿园向居民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普惠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妇联、州委组织部、州委社会工作部、州总工会、州教育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接待处)〕3.推进幼儿园发展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委编办、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4.支持用人单位办托,(责任单位:州总工会、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二)提升托育服务质量5.规范托育服务内容,建立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支持托育机构发展机制,(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8.加强监督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局)9.优化育儿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总工会、州科协)(三)健全托育服务支持体系10.强化规划用地保障,德宏州开展托育服务机构托位补贴试点,(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12.强化金融保险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