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80条措施,为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77条试点措施主要聚焦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推动“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7个方面,《通知》措施将带来哪些制度型开放红利,有效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上海全力推动80条试点措施落地见效,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推动保税维修新业态创新发展、规模提升,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措施中,制定金融、贸易、航运三个领域的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推动货物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不断提升数据显示,在推动货物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不断提升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