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4年省级生物医药创新产品首次产业化奖励申报工作,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原料药批准通知书且首次实现产业化,(四)研发投入超1亿元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列入创新医疗器械重大项目,三、奖励标准(一)对创新药(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和中药)首次在我省实现产业化生产(含技术受让情形)的企业,(二)对2类、3类化学药及中药首次在我省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四)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获得产品注册证的三类医疗器械首次在我省实现产业化的,(五)三类医疗器械取得注册证并首次在我省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四、申报材料(一)纸质材料1.《福建省创新药械产品产业化申报表》(附件1),6.失信及涉黑涉恶人员排查表(附件2)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查验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二)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和税收隶属关系原则向所在地县级工信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四)县(市)区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所有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生物医药创新产品首次产业化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