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牵头对《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台州市二手车出口工作的若干意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等3项外贸领域政策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一、针对《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1.删除原第(二)条,2.原第(十七)条调整为:国际货代补助,给予第一档60万元、第二档35万元、第三档15万元的奖励,二、《进一步加强台州市二手车出口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出口企业当年经营场所租金给予50%的补助,对出口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按交易市场标准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给予80%补助,对二手车出口检测费用给予80%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本金按实际使用期限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的贴息,每家企业累计年度最高补助100万元,对二手车出口企业租建前置仓、海外仓费用给予50%的补助,三、《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附件《关于推动台州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的若干财政政策》第(二)条中“鼓励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型企业开展平台搭建、生态服务等业务,单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内容,如有意见于7月18日(周五)下班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台州市商务局,0576-88225643台州市商务局2025年6月18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25修订版).pdf《进一步加强台州市二手车出口工作的若干意见》(2025修订版).pdf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2025修订版).pdf。